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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April 26, 2012

找到了!電價不得不漲的八大元凶


找到了!電價不得不漲的八大元凶
商業周刊 – 2012年4月26日 


 電價不得不漲,台電「行之有年」的營運漏洞再度變成輿論砲轟焦點;但你知道,是誰A走台電的錢?元凶其實就是政府自己!


根據台電資料,在賠錢的同時,地方區公所的員工暨眷屬文康活動,找台電贊助,一出手就是十萬元。台電猶如家道中落的第二代,已經欠一屁股債,還要打腫臉充胖子。


當中油要調漲油價、台電要抬高電價,上從董事長、下到員工,從薪水到績效獎金,都被立委、名嘴拿出來做文章,好像公司賠錢,都是因為中油台電員工A了全民的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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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大漏洞沒補,政府是元凶


面對此景,員工也很委屈,大制度就是如此設計。是誰讓中油、台電員工變成代罪羔羊?是政府。政府看到問題卻放任不管,讓他們成為外界指責的箭靶。回到根本問題,中油、台電的「不當補貼」與「不當支出」,才是營運破大洞的兩大漏洞。


漏洞一:不當補貼
高價買民營電力,變相圖利財團


全台灣的路燈電費,最後埋單的,是台電。這筆原本該由各縣市政府負責的費用,結果台電每年花了快35億元補貼,面子做給縣市政府,台電連續賠五年,大做爛好人。


但這數字和收購民間發電廠、汽電共生廠電力的費用相比,簡直小巫見大巫。1991年,政府為鼓勵民間設立電廠,規定台電向民間電廠與汽電共生廠各保證收購25年與15年,且以高於台電售價成本約兩成的價格收購。


有富爸爸撐腰,吸引九家財團成立電廠、超過百家公司設立汽電共生設備。這樣的設計,美其名是電業自由化,其實是變相的圖利財團。


台電為此付出什麼代價?台電財報資料顯示,去年收購電力的金額高達1,408億元。根據立委羅淑蕾的資料推算,等於讓這些民間電廠每年穩穩的從台電身上賺取超過200億元。別小看這些民間電廠,他們可是大有來頭的財團:台泥辜家、亞泥徐家,還有台塑王家等。


漏洞二:不當支出
「敦親睦鄰」費用 年花三十億


在台電財報中還編列了一項「推銷費用」。壟斷台灣電力的台電,竟還需要推銷?且每年推銷費用約67億元。儘管連續虧損六年,推銷費用金額卻一點都沒變。而台電的「敦親睦鄰」費用,每年更高達30億元。


年年虧損 還得幫政府單位付帳單


檢視台電在去年八大不該花錢的項目,一年竟總共被A走1,554億元,其中更不乏政府單位:


1.    每年購入民間電力:金額1,408億元。
2.    離島供電虧損:金額55億元。
3.    公用路燈電費:金額34.9億元。→誰該付錢?縣市政府。
4.    敦親睦鄰費:金額30億元。
5.    學校用電費:金額9.3億元。→誰該付錢?教育部。
6.    公用自來水:金額8.4億元。→誰該付錢?自來水公司。
7.    電化鐵路變電站:金額5.8億元。→誰該付錢?台鐵。
8.    農漁用電費:金額2.8億元。→誰該付錢?農委會。


要堵住兩大漏洞,政府得先從根本改革,開放市場民營化。依照政府規畫,2003、2005年,中油、台電應該開始民營化。只是,九年過去了,這一切都沒有發生。


原地踏步的代價,就是到去年底,中油累計虧損達361億元,虧掉四分之一個股本。台電的情況更慘,從2006年出現虧損迄今,到去年底,累計虧損達1,179,賠掉約三分之一個股本。


兩家國營事業的累計虧損,已達1500億元,也就是說,這次的漲價,根本不足以彌補兩家事業的虧損,全台灣三百七十萬納稅戶,平均每戶得從口袋拿出4萬多元,才能幫他們把虧損彌平。


現在不從根本改革,讓國營事業民營化,開放市場競爭,這樣的漲價夢魘有終止的一天嗎?我們還能坐視政客們繼續和稀泥,虛擲我們辛苦掙來的血汗錢嗎?油電價可以馬上漲,為何營運不能馬上改革?


我們要求,馬總統任內務必解決此事,而且,我們不要做半套的油電雙漲,我們要看到有終止漲價惡夢的方案!

Wednesday, January 18, 2012

台灣綠色電價 黑心電價(方儉)

綠色電價 黑心電價(方儉)
2012年 01月12日
Apple Taiwan


去年11月24日馬英九總統在總統府接見「瘋綠電行動聯盟」代表時表示,政府重視綠色能源,正規劃綠色電價供民眾選擇,價格會比一般電價高一些。


馬總統認同聯盟主張「寧可多花一點錢,也要用綠色能源」,但認為現階段不宜強制,並預告「綠色電價會比較貴」,而事實上,綠色電價應該比我們現在的電價更便宜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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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亂抬綠能價格
經濟部能源局在去年12月14日、今年1月5日召開2場綠色電價說明會,並預定3月執行,表面上是回應民間要求綠色電力選擇權,實際上,則是包藏禍心,馬政府繼續執行坑殺綠電的行動,甚至顛倒《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惡意的提高再生能源價格,不僅阻斷綠色消費者的再生能源選擇權,更扼殺了台灣產業降低碳排放的競爭力。 


政府沒有任何積極的推動再生能源的作為,反而是刻意壓低再生能源收購價格,讓已投入再生能源發電的業者,變成毒資產,也成功的阻止有志想投資再生能源發展的個人、社區、企業。


如果政府政策在在設置再生能源的拒馬,台灣的再生能源、自產能源仍保持在不到百分之一的水準。直到去年11月24日,馬英九對外宣稱可以讓消費者有選擇綠電的選擇權,但是他的行政團隊竟以「綠色電價計算公式」為名,違法將再生能源電價大幅上漲,將再成功的阻斷再生能源的買方市場。

在1月5日的綠電公式初擬報告的說明會上,工業總會、商業總會、台北市電腦公會代表對於台灣綜合研究院提出的方案無法認同,因為研究單位根本沒有調查過台灣用電戶的綠電需求,及國際市場的壓力,電腦公會代表更舉證歷歷,台灣電腦產業在各方面能省的都省了,而二氧化碳排放比日本、韓國、歐盟都高出許多,未來將會因此失去競爭力,其原因為台灣的電力二氧化碳排放量太高,而若以核電廠減少碳排放,在福島事件後,已經不可能,政府惟有大力推動再生能源,才能減少全台灣的碳排放量。 


遏止消費摧毀市場
而能源局、台綜院初擬方案便宜行事,簡單的將每年8.25億的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除以每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得出比現有電價高出65%到126%的「綠色電價附加費」,完全由要買綠電的消費者或企業支付。 


能源局成功的將綠色能源貼上了「黑心價格」,不但讓產業與民生用電消費者受不了高額的電價,更違背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對「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基本定義:收自非再生發電機組,支付鼓勵再生能源。


而現在初擬方案中,綠電價格竟成了懲罰綠色消費者的罰單—你可以自由選擇綠電,但你必須支付高額的「綠色電力附加費(罰金)」,除了瘋子和笨蛋,誰會去買綠電? 


最簡單的換算,台灣大宗綠電是風力,一度才2.6元,再加上1~2毛錢的輸配電成本好,也不超過3元,如果補貼回去,台灣的再生能源根本不該漲價。


但現在竟要5.9元,這樣簡單的算術,主管機關和研究單位為何都不會? 


此外,草案原則更外行的將綠色電價與碳權掛鉤,還列入會議結論,這也是完全不了解國際上碳權與綠電價格是兩回事的基本定義。


能源局與台綜院機關算盡,就是要遏止再生能源的供應面與消費面,徹底摧毀再生能源市場,而馬政府忙於選舉,坐視官僚胡作非為,還有完全沒有學術良心的研究單位配合,台灣的再生能源前途暗淡,這只是無能馬政府諸多劣跡的一斑罷了。 


作者為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 

Friday, December 30, 2011

中電調低電費加幅至4.9% 電價加至0.987元


中電再調低加幅降至4.9%
明報 
12/31/2011


中電宣布再調低電費加幅,由上之建議的9.2%調低至4.9%,這已是不足兩周內第二度調低加幅。


在本月21日,中電修訂2012年電價平均淨電價升幅,由9.2%下調至7.4%。中電副主席阮蘇少湄解釋,中電可調低加幅,因扣減預料新增發電容量的資本開支及減少營運成本。


她表示,中電亦會將穩定基金水平調低至1億元,這是歷來最低的,而中電亦將差餉地租特別回扣,撥予用戶,每度電約為3.3仙。


中電表示,每度電由0.8元加至0.84元;燃料價條款收費由0.141元加至0.178元;平均淨電價由0.941元加至0.987元。


中電稱,調整後,三成中電住宅客戶將不受影響,五成客戶的每月電費將增加不多於3.4元,以及九成客戶的每月電費將增加不多於40.7港元。而五成工商客戶的每月電費將增加不多於27.5元。


阮蘇少湄稱,由於燃料價格波幅很大,中電需使用更多清潔能源,如天然氣,而燃料帳負結餘已很大,所以中電的每一度電的燃料費需加價3.7仙。


至於商業客戶的新收費結構,她指出,由於社會上有不同意見,所以中電暫緩計劃,直至他們收到更多意見,作出決定。


中電較早時透過擴大燃料費負結餘,將明年電費加幅由9.2%,降至7.4%,今次再減至4.9%。


阮蘇少湄續稱:「中電已審慎研究各種可降低電價升幅的方案,是次最終的方案是中電與政府經過多番討論的成果。相信新方案會為政府所接受。」


(即時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