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iday, December 23, 2011
汕頭海門鎮示威漸見組織 政府停建電廠放人
示威漸見組織 政府停建電廠放人
明報
12/24/2011
本報記者乘的士由汕頭前往海門採訪時,突被公安截停要求檢驗發動機號碼,又不許記者換其他車輛離開。
【明報專訊】汕頭海門鎮因興建發電廠引爆的官民衝突昨踏入第4日,武警發射50多枚催淚彈驅趕,示威者以牙膏塗鼻防禦,又組成小隊用清水淋熄催淚彈,更發動心理戰,由老人向武警上香,終迫使政府讓步,與示威者談判,答應釋放被捕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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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發50催淚彈 牙膏塗鼻防禦
示威民眾昨晨繼續集結在深汕公路海門鎮入口一帶,向數百名武警叫囂,官方新華社稱約500至600名群眾有組織地到深汕高速海門收費站抗議,周圍約有2000民眾聚集。示威者要求釋放逾10名被捕示威者,但官方堅稱只拘捕5人。
武警昨多次發射催淚彈,總數超過50顆,是4天以來戰况最激烈一日。早前鬆散示威人群,昨在姓方及姓林兩名「90後」帶領下,漸有組織,除自備口罩,又以有薄荷成分的牙膏塗抹嘴鼻,以降低催淚氣體刺激。周邊居民又提供多桶清水,隨時準備為「戰友」洗眼。有示威者明言不怕被捕,「這是全鎮全體的事,我不可以這麼自私!」
安排婆婆向武警跪拜
每當武警發射一輪催淚彈,群眾即後撤,年輕示威者即組成「快速應變部隊」,迅速拾起彈罐丟到田野,有小隊立刻上前用水淋熄催淚彈。示威者迅速捲土重來,武警亦無可奈何。拉鋸期間,公安局一度透過當地電視台播出被捕者訪問,聲稱他們涉嫌妨礙公務罪、故意殺人或傷害罪,最重可判監5年。
至下午3時許,示威者邀請幾名婆婆當先鋒,走在最前排,其中3人手持香燭向武警跪拜,要求放人。到黃昏,鎮政府終軟化,邀請兩名90後示威者代表及被捕者家屬談判。其後有政府高層向在場傳媒透露,當局答應停建電廠,稍後亦會陸續釋放被捕者。
港記者被扣留驅趕
鎮政府邊應付示威,邊阻截香港記者,本港有線新聞台記者一行3人被扣留6小時才獲釋,但被要求離開和沒收錄影帶。
本報記者所搭的士也被截停,記者被新聞辦人員要求離開當地。
明報記者
Thursday, December 22, 2011
延續利潤管制計劃協議 放生港燈中電 悔之已晚 - 林本利
放生兩電 悔之已晚 - 林本利
2011年12月22日
壹角度
Next Mag
兩電宣布明年瘋狂加價,市民大眾很自然齊聲反對。但加入反對加價陣營的,竟然包括負責監管兩電的達官貴人。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三年前延續利潤管制計劃協議 10年至 15年,現在突然間好像變身成為民間監察兩電發言人,力數兩電的不是,完全忘記自己本應擁有監管兩電的權力,可以立法規管兩電。
特首曾蔭權更離奇,效法一些激進人士,透過 facebook 社交平台,呼籲市民就兩電加價表達意見,企圖用輿論壓力迫使兩電削減加價幅度。
特首以為兩電屬公共事業,加價時應顧及企業社會責任和市民負擔能力。倘若特首認為這些因素十分重要,又為何不在協議內清楚列明政府審批加價時,會考慮上述因素?
一向代表商界利益,強調政府要尊重合約精神的自由黨,變身「街頭鬥士」,拉起寫着「反對兩電賺到盡,血口噬人亂加價」的橫額上街抗議加價,並且帶齊「道具」到兩電的總部門口宣示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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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過去充斥着兩電打手的能源諮詢委員會,亦罕有地發表聲明,對港燈加價建議有所保留,對中電加價建議則表示反對。個別委員更主動出擊,透過傳媒炮轟兩電。
筆者看見上述的場面,除了覺得滑稽可笑外,亦為香港的經濟和政治生態感到可悲。
監管電力公司的管制計劃已實施 40多年,計劃的種種流弊人所共知,為何政府官員和一眾尊貴議員突然如夢初醒,齊心反對兩電大幅加價?
若非曾特首任期只餘下半年,明年立法會又舉行選舉,恐怕不會出現上述的趣怪現象。
筆者在 20多年前開始研究兩電的利潤管制計劃,自 1992年起透過報章、週刊、本地和國際的學術期刊,發表超過 100篇文章,分析利潤管制的利弊,希望政府和議員一同努力,打破兩電的壟斷。
特首扮激進派網主
局長扮民間監察兩電發言人
1998年至 2006年獲政府委任為能源諮詢委員會委員,在委員會內經常單打獨鬥,不時面對兩電打手的抨擊,以及官員放任兩電不斷擴大資產增加利潤的態度。
2001年起,港燈在經濟低迷時不斷加價,惹來市民及工商界的反對。不少用電量較高的工業和商業用戶(包括地產商)組成聯盟,反對兩電收費不合理,並要求筆者協助。
一些親建制的政黨(包括自由黨)亦邀請筆者提供意見,教路如何打破兩電壟斷,令市民及商界得益。但這些團體之後都銷聲匿跡,沒有再與兩電抗爭。
2008年管制計劃屆滿,曾特首和邱局長本可趁機分拆兩電業務,只保障兩電的輸電和配電資產,分階段開放發電和供電市場,透過競爭和選擇促使電費下調。
可是政府不單延續兩電的管制計劃,還加入一些仲裁機制和「擱淺成本」的條款,讓兩電可以因應政府日後開放市場而追討賠償,令市場更難開放。
兩電獲得延續管制計劃後,自然會找藉口大幅擴大資產值,去彌補准許回報率下調的損失。
過去港英政府因批准中電過早興建龍鼓灘電廠而令用戶多付數十億元電費,現在特區政府又因批准中電興建減排設施而令用戶捱貴電費,不過是歷史重演而已。
特區政府官員未有汲取教訓,三年前放生兩電,現在後悔已經太遲。市民只好承受未來幾年,兩電繼續大幅加價的惡果。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Monday, December 19, 2011
港府審批放水 兩電工程發水 壟斷無市場競爭
港府審批放水 兩電工程發水
2011年12月19日(一)
東方
能源諮詢委員、立法會議員及監管公共機構成員繼續怒轟中華電力及香港電燈大幅加電費,毫無社會責任。
民間監察公共事務聯委會召集人蔡耀昌昨出席一個論壇節目時,大鬧港府是簽訂「不平等條約」的始作俑者,「搵市民笨,明益兩電,淨係坐喺度,都有一百億純利!」他又指,在簽訂《管制計劃協議》時考慮不周,令協議變成利潤保證,造成今日的惡果。「政府唔肯出席論壇面對市民,顯示無能為力,淨係識喺度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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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論壇上,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許家驊指利潤回報率是按資產金額計算,協議變相鼓勵兩電增投資額和資產值。
他又指兩電不少工程需港府審批,可借拖延審批壓制兩電加價。
「兩電就算加價盈利有限,睇下佢要短期利益,定係長線發展。」現時港府就兩電項目審批寬鬆,質疑他們工程造價是否含有「水分」。
「佢有動機增加開支,將五十幾億嘅工程做到八十億,而港府無限制開支,係先天缺陷。」當局審批時應榨乾水分,並要求兩電公開工程報表。
學生斥寡頭壟斷 (is 壟斷, not 寡頭壟斷)
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陳茂波表示,事件反映官員水平不足,制訂協議時無加入通脹、民生等因素。「呢盤生意根本賺梗,人哋投資有風險都係得百分之三回報,但係佢無風險竟然有一成回報。」
他稱,中電加價會增加十億元收入,但來年額外開支,包括設備折舊、營運開支等,只需約六億元,加價幅度應收窄至一度電加價二點六仙,而下星期三立法會將再討論有關問題。
席間有學生批評兩電去年獲逾百億利潤仍加價,實在可恥。「電力公司就算唔加價,都唔會執(笠),香港依家係寡頭壟斷,無市場競爭!」也有政黨成員稱,本港電力供應欠競爭是長期官商勾結的惡果,根本無需為兩電提供誘因令它們繼續在港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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