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2, 2011

延續利潤管制計劃協議 放生港燈中電 悔之已晚 - 林本利


放生兩電 悔之已晚 - 林本利
2011年12月22日
壹角度 
Next Mag


兩電宣布明年瘋狂加價,市民大眾很自然齊聲反對。但加入反對加價陣營的,竟然包括負責監管兩電的達官貴人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三年前延續利潤管制計劃協議 10年至 15年,現在突然間好像變身成為民間監察兩電發言人,力數兩電的不是,完全忘記自己本應擁有監管兩電的權力,可以立法規管兩電。


特首曾蔭權更離奇,效法一些激進人士,透過 facebook 社交平台,呼籲市民就兩電加價表達意見,企圖用輿論壓力迫使兩電削減加價幅度。


特首以為兩電屬公共事業,加價時應顧及企業社會責任和市民負擔能力。倘若特首認為這些因素十分重要,又為何不在協議內清楚列明政府審批加價時,會考慮上述因素?


一向代表商界利益,強調政府要尊重合約精神的自由黨,變身「街頭鬥士」,拉起寫着「反對兩電賺到盡,血口噬人亂加價」的橫額上街抗議加價,並且帶齊「道具」到兩電的總部門口宣示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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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過去充斥着兩電打手的能源諮詢委員會,亦罕有地發表聲明,對港燈加價建議有所保留,對中電加價建議則表示反對。個別委員更主動出擊,透過傳媒炮轟兩電。


筆者看見上述的場面,除了覺得滑稽可笑外,亦為香港的經濟和政治生態感到可悲。


監管電力公司的管制計劃已實施 40多年,計劃的種種流弊人所共知,為何政府官員和一眾尊貴議員突然如夢初醒,齊心反對兩電大幅加價?


若非曾特首任期只餘下半年,明年立法會又舉行選舉,恐怕不會出現上述的趣怪現象。


筆者在 20多年前開始研究兩電的利潤管制計劃,自 1992年起透過報章、週刊、本地和國際的學術期刊,發表超過 100篇文章,分析利潤管制的利弊,希望政府和議員一同努力,打破兩電的壟斷。


特首扮激進派網主
局長扮民間監察兩電發言人



1998年至 2006年獲政府委任為能源諮詢委員會委員,在委員會內經常單打獨鬥,不時面對兩電打手的抨擊,以及官員放任兩電不斷擴大資產增加利潤的態度。


2001年起,港燈在經濟低迷時不斷加價,惹來市民及工商界的反對。不少用電量較高的工業和商業用戶(包括地產商)組成聯盟,反對兩電收費不合理,並要求筆者協助。


一些親建制的政黨(包括自由黨)亦邀請筆者提供意見,教路如何打破兩電壟斷,令市民及商界得益。但這些團體之後都銷聲匿跡,沒有再與兩電抗爭。


2008年管制計劃屆滿,曾特首和邱局長本可趁機分拆兩電業務,只保障兩電的輸電和配電資產,分階段開放發電和供電市場,透過競爭和選擇促使電費下調。


可是政府不單延續兩電的管制計劃,還加入一些仲裁機制和「擱淺成本」的條款,讓兩電可以因應政府日後開放市場而追討賠償,令市場更難開放。


兩電獲得延續管制計劃後,自然會找藉口大幅擴大資產值,去彌補准許回報率下調的損失。


過去港英政府因批准中電過早興建龍鼓灘電廠而令用戶多付數十億元電費,現在特區政府又因批准中電興建減排設施而令用戶捱貴電費,不過是歷史重演而已。


特區政府官員未有汲取教訓,三年前放生兩電,現在後悔已經太遲。市民只好承受未來幾年,兩電繼續大幅加價的惡果。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Monday, December 19, 2011

港府審批放水 兩電工程發水 壟斷無市場競爭


港府審批放水 兩電工程發水
2011年12月19日(一)
東方


能源諮詢委員、立法會議員及監管公共機構成員繼續怒轟中華電力及香港電燈大幅加電費,毫無社會責任。


民間監察公共事務聯委會召集人蔡耀昌昨出席一個論壇節目時,大鬧港府是簽訂「不平等條約」的始作俑者,「搵市民笨,明益兩電,淨係坐喺度,都有一百億純利!」他又指,在簽訂《管制計劃協議》時考慮不周,令協議變成利潤保證,造成今日的惡果。「政府唔肯出席論壇面對市民,顯示無能為力,淨係識喺度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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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論壇上,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許家驊指利潤回報率是按資產金額計算,協議變相鼓勵兩電增投資額和資產值。


他又指兩電不少工程需港府審批,可借拖延審批壓制兩電加價。


「兩電就算加價盈利有限,睇下佢要短期利益,定係長線發展。」現時港府就兩電項目審批寬鬆,質疑他們工程造價是否含有「水分」。


「佢有動機增加開支,將五十幾億嘅工程做到八十億,而港府無限制開支,係先天缺陷。」當局審批時應榨乾水分,並要求兩電公開工程報表。


學生斥寡頭壟斷 (is 壟斷, not 寡頭壟斷)


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陳茂波表示,事件反映官員水平不足,制訂協議時無加入通脹、民生等因素。「呢盤生意根本賺梗,人哋投資有風險都係得百分之三回報,但係佢無風險竟然有一成回報。」


他稱,中電加價會增加十億元收入,但來年額外開支,包括設備折舊、營運開支等,只需約六億元,加價幅度應收窄至一度電加價二點六仙,而下星期三立法會將再討論有關問題。


席間有學生批評兩電去年獲逾百億利潤仍加價,實在可恥。「電力公司就算唔加價,都唔會執(笠),香港依家係寡頭壟斷,無市場競爭!」也有政黨成員稱,本港電力供應欠競爭是長期官商勾結的惡果,根本無需為兩電提供誘因令它們繼續在港經營。

金融雲端:電企天與地 開放電力市場 丘亦生


金融雲端:電企天與地
2011年12月15日
丘亦生
Apple 


港中兩地電力公司的加價能力,仿似一方在天,一方在地。中電控股( 002)和電能實業( 006)在香港有近乎零風險的經營環境,中國發電企業只能羨慕地仰望兩電加價的風姿。


中電以及電能實業旗下的港燈,分別加電費 9.2%和 6.3%,幅度嚇人,與兩電簽訂了「管制法則協議( SOC)」的香港政府,卻冇晒符,再一次讓兩公司予取予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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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許世界上沒有其他生意,比起在香港發電更穩陣和容易做。中電和港燈兩家沒有專營權但自然壟斷了市場的電力公司,儘管受所謂「管制法則協議」規限,但協議「保障」利潤的作用,比「管制」的效果更加突出。


兩電 2008年之前的准許回報率,是資產值的 13.5%至 15%,高到難以置信。


港電企有利潤保障
那些年,尤其在 90年代,兩電的股本回報率長期高企在 20%至 30%水平。現金充裕的港燈, 1990年起連續 15年增加派息,由一年派 12億元,升至每年超過 40億元,是支持李嘉誠長和系擴張的主要奶牛之一。


難得 SOC協議在 2008年到期,本應是改革電力市場的好時機。但全港輸配電網由兩電控制,政府要迫使兩電開放電網,引入競爭,就要有非比尋常的政治魄力和技巧。


曾蔭權當年的選擇,卻是不去撼動兩電壟斷的格局,保留 SOC,而且保障利潤的大框架沒有根本改變。兩電最後同意准許回報率降至 9.99%,已算功德無量。


SOC框架不變,它的基本問題也會延續下去。 SOC保證電力公司得到按資產值計算的回報率,兩電利之所在,想方設法增加投資,傾向高估用電需求的增長。


陳方安生 90年代初批准中電增建龍鼓灘機組,中電多收逾 30億元電費,是最慘痛的教訓。新 SOC下兩電的新增投資,依然倚賴政府官僚把關,與兩電的龐大專家隊伍過招。


內地電企蝕大錢


SOC也難提供誘因,引導兩電減省成本。中電和港燈的基本電價今次其實分別加 6.3%和 1.1%,實際電價最終大升 9.2%和 6.3%,是因為要把發電燃料的成本漲幅,悉數轉嫁用戶,燃料收費分別大幅上調 26.2%和 22.5%


浮動成本可以百分百轉嫁,是生意人的天堂境界,兩電做得到。既然燃料成本漲跌與盈利無關,我相信兩電也不會積極為燃料成本作對冲。


中國電力市場完全是另一個故事。中央政府為了控制通脹,嚴限電價上調,依賴煤作為燃料的內地電廠,面對電煤價格不斷上漲,也不能通過加電費轉嫁成本,造成長期虧損。 


2004年出台的「煤電聯動」,長時間有名無實,電煤價格 7年來漲近兩倍,電價上升不足 4成。政府過度調控價格,扭曲內地電廠的投資意欲,電廠情願少發電少虧損,是造成電荒的原因之一。


中國電力投資集團副總經理李小琳日前向內地媒體說:「今年五大發電集團,預計虧損平均是 75億元(人民幣),這是由於一些政策性因素導致的虧損。」


中國的硬性價格調控,香港不宜學習。


內地早已實行的廠網分家,卻可以是香港長遠解決兩電壟斷問題的參考對象。


儘管兩電擁有電網,與其談判,肯定艱辛,但香港政府也曾成功要求香港電訊開放自己的網絡,給其他對手使用,打破香港電訊在固定通訊的壟斷。


開放電力市場是複雜的事情,容易出亂子,香港政府或者情願少做少錯。


但在智能電網等新技術協助下,開放電力市場的效益近年越來越顯著,在美國走得較前的德州,最低電價比 3年前下降了一半。


我相信,要求兩電分拆電網公司獨立經營,讓兩電以至內地的發電公司,公平地競價供電上網,有望大幅降低香港電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