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高官協助兩電維持壟斷
2011年12月29日
壹角度 Next Mag
林本利
政府高官把關不力,是有心抑或無意,他們自己心裡有數。
1992年初,港英政府與兩電簽訂新的管制計劃協議,為期 15年,由 1993年跨越 97至 2008年。當時主要負責官員包括財政司翟克誠和經濟司陳方安生。政府同時批准中電投資 600億元,在龍鼓灘興建新的天然氣發電廠以及其他輸電和配電設施。
政府一次過批准中電興建八台機組,由 1996年開始每年兩台機組投產,直至 1999年完成所有機組投產。但到 1995年,政府已察覺到中電的電力需求實際增長,遠遠低於原先估計,備用電量將會逼近 100%,遠高於 20%的正常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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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審計署在 1999年發表報告,炮轟政府官員把關不力,容許兩電的備用電量急升,令電力用戶多付電費。由於中電的投資計劃早已獲得政府批准,特區政府官員花了很大氣力,才能夠與中電達成協議,提早關閉青衣發電廠,以及將部分天然氣機組押後投產,藉此降低備用電量。
當日有份延續管制計劃和批准中電發展大計的翟克誠,退休後成為中電的董事,而陳方安生則升任為政務司,順利過渡 97。
97回歸後,特區政府官員早已着手研究在 2008年開放電力市場,引入新的競爭者。
政府在 1998年聘用曾經為港燈作環評工作的顧問公司,研究加強兩電聯網和開放市場。
之後發覺需要作「更深入」的研究,又再聘用另一間顧問公司作同樣研究。此外,政府聘請了一位來自北美的電力專家,加入政府主力負責研究電力市場開放,以及培訓公務員認識電力市場開放後的監管模式。
筆者在 2003年完成類似研究,將報告提交給負責官員(報告下載)。
Hong Kong Electricity Industry Beyond 2008_uploaded on 23Dec20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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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參選人唐英年認為中電按管制計劃賺到盡的做法「合法,但不合理、不合情」,並說要研究發電和輸電分家。
但正如之前所述,中電賺到盡的做法早有前科,政府研究開放電力市場已研究了十多年,為何唐英年對此似乎懵然不知?他若不清楚,可以請教支持者鍾士元,他擔任中電董事四十多年,對管制計劃明益兩電清楚不過。
回歸後十多年,有份負責監管兩電的主要官員,包括葉澍堃、關錫寧、李淑儀和邱騰華等,都應該清楚知道管制計劃的種種流弊,為何政府在 2008年仍然決定延續兩電的管制計劃 10年至 15年?並同時批准兩電 2008至 2013年發展計劃,每年投資過百億元擴大資產值,藉此增加利潤。
2008年本應是電力市場開放的好時機。兩電在 1980年代興建的燃煤發電機組的折舊期逐漸屆滿,賬面資產值大幅下降;中電購買核電及天然氣的合約,亦在 2014年左右屆滿。
因此,只要政府保留監管輸電和配電網絡,分階段開放發電及供電市場,引入新的競爭者,對兩電的影響不會太大。政府亦早已向港燈表示,南丫島新電廠的投資,只保障至 2008年。
可是,政府不單延續管制計劃和批准兩電五年總數超過 500億元的投資,還要求中電與內地有關方面簽訂新的購買核電及天然氣合約,為期 20年。
在新的管制計劃協議下,個別固定資產的折舊期大幅延長,一些資產的折舊期長達 60至 100年,遠遠超越 2018年。
倘若政府在 2018年開放市場,兩電可以按新協議要求政府賠償數以百億元的「擱淺成本」。政府若不賠,兩電便會啟動仲裁機制。
由此可見,特區政府官員實際是幫助兩電建立起入行的障礙,繼續維持它們的壟斷地位。政府高官把關不力,是有心抑或無意,他們自己心裡有數。
Thursday, December 29, 2011
Friday, December 23, 2011
汕頭海門鎮示威漸見組織 政府停建電廠放人
示威漸見組織 政府停建電廠放人
明報
12/24/2011
本報記者乘的士由汕頭前往海門採訪時,突被公安截停要求檢驗發動機號碼,又不許記者換其他車輛離開。
【明報專訊】汕頭海門鎮因興建發電廠引爆的官民衝突昨踏入第4日,武警發射50多枚催淚彈驅趕,示威者以牙膏塗鼻防禦,又組成小隊用清水淋熄催淚彈,更發動心理戰,由老人向武警上香,終迫使政府讓步,與示威者談判,答應釋放被捕示威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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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發50催淚彈 牙膏塗鼻防禦
示威民眾昨晨繼續集結在深汕公路海門鎮入口一帶,向數百名武警叫囂,官方新華社稱約500至600名群眾有組織地到深汕高速海門收費站抗議,周圍約有2000民眾聚集。示威者要求釋放逾10名被捕示威者,但官方堅稱只拘捕5人。
武警昨多次發射催淚彈,總數超過50顆,是4天以來戰况最激烈一日。早前鬆散示威人群,昨在姓方及姓林兩名「90後」帶領下,漸有組織,除自備口罩,又以有薄荷成分的牙膏塗抹嘴鼻,以降低催淚氣體刺激。周邊居民又提供多桶清水,隨時準備為「戰友」洗眼。有示威者明言不怕被捕,「這是全鎮全體的事,我不可以這麼自私!」
安排婆婆向武警跪拜
每當武警發射一輪催淚彈,群眾即後撤,年輕示威者即組成「快速應變部隊」,迅速拾起彈罐丟到田野,有小隊立刻上前用水淋熄催淚彈。示威者迅速捲土重來,武警亦無可奈何。拉鋸期間,公安局一度透過當地電視台播出被捕者訪問,聲稱他們涉嫌妨礙公務罪、故意殺人或傷害罪,最重可判監5年。
至下午3時許,示威者邀請幾名婆婆當先鋒,走在最前排,其中3人手持香燭向武警跪拜,要求放人。到黃昏,鎮政府終軟化,邀請兩名90後示威者代表及被捕者家屬談判。其後有政府高層向在場傳媒透露,當局答應停建電廠,稍後亦會陸續釋放被捕者。
港記者被扣留驅趕
鎮政府邊應付示威,邊阻截香港記者,本港有線新聞台記者一行3人被扣留6小時才獲釋,但被要求離開和沒收錄影帶。
本報記者所搭的士也被截停,記者被新聞辦人員要求離開當地。
明報記者
Thursday, December 22, 2011
延續利潤管制計劃協議 放生港燈中電 悔之已晚 - 林本利
放生兩電 悔之已晚 - 林本利
2011年12月22日
壹角度
Next Mag
兩電宣布明年瘋狂加價,市民大眾很自然齊聲反對。但加入反對加價陣營的,竟然包括負責監管兩電的達官貴人。
環境局局長邱騰華三年前延續利潤管制計劃協議 10年至 15年,現在突然間好像變身成為民間監察兩電發言人,力數兩電的不是,完全忘記自己本應擁有監管兩電的權力,可以立法規管兩電。
特首曾蔭權更離奇,效法一些激進人士,透過 facebook 社交平台,呼籲市民就兩電加價表達意見,企圖用輿論壓力迫使兩電削減加價幅度。
特首以為兩電屬公共事業,加價時應顧及企業社會責任和市民負擔能力。倘若特首認為這些因素十分重要,又為何不在協議內清楚列明政府審批加價時,會考慮上述因素?
一向代表商界利益,強調政府要尊重合約精神的自由黨,變身「街頭鬥士」,拉起寫着「反對兩電賺到盡,血口噬人亂加價」的橫額上街抗議加價,並且帶齊「道具」到兩電的總部門口宣示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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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過去充斥着兩電打手的能源諮詢委員會,亦罕有地發表聲明,對港燈加價建議有所保留,對中電加價建議則表示反對。個別委員更主動出擊,透過傳媒炮轟兩電。
筆者看見上述的場面,除了覺得滑稽可笑外,亦為香港的經濟和政治生態感到可悲。
監管電力公司的管制計劃已實施 40多年,計劃的種種流弊人所共知,為何政府官員和一眾尊貴議員突然如夢初醒,齊心反對兩電大幅加價?
若非曾特首任期只餘下半年,明年立法會又舉行選舉,恐怕不會出現上述的趣怪現象。
筆者在 20多年前開始研究兩電的利潤管制計劃,自 1992年起透過報章、週刊、本地和國際的學術期刊,發表超過 100篇文章,分析利潤管制的利弊,希望政府和議員一同努力,打破兩電的壟斷。
特首扮激進派網主
局長扮民間監察兩電發言人
1998年至 2006年獲政府委任為能源諮詢委員會委員,在委員會內經常單打獨鬥,不時面對兩電打手的抨擊,以及官員放任兩電不斷擴大資產增加利潤的態度。
2001年起,港燈在經濟低迷時不斷加價,惹來市民及工商界的反對。不少用電量較高的工業和商業用戶(包括地產商)組成聯盟,反對兩電收費不合理,並要求筆者協助。
一些親建制的政黨(包括自由黨)亦邀請筆者提供意見,教路如何打破兩電壟斷,令市民及商界得益。但這些團體之後都銷聲匿跡,沒有再與兩電抗爭。
2008年管制計劃屆滿,曾特首和邱局長本可趁機分拆兩電業務,只保障兩電的輸電和配電資產,分階段開放發電和供電市場,透過競爭和選擇促使電費下調。
可是政府不單延續兩電的管制計劃,還加入一些仲裁機制和「擱淺成本」的條款,讓兩電可以因應政府日後開放市場而追討賠償,令市場更難開放。
兩電獲得延續管制計劃後,自然會找藉口大幅擴大資產值,去彌補准許回報率下調的損失。
過去港英政府因批准中電過早興建龍鼓灘電廠而令用戶多付數十億元電費,現在特區政府又因批准中電興建減排設施而令用戶捱貴電費,不過是歷史重演而已。
特區政府官員未有汲取教訓,三年前放生兩電,現在後悔已經太遲。市民只好承受未來幾年,兩電繼續大幅加價的惡果。
林本利 曾任教於理工大學,現為專欄作家及教育中心校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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