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day, January 22, 2012

知慳識儉﹕慳九成電費 八招易做 知慳識電比賽

知慳識儉﹕慳九成電費 八招易做
明報 
1/22/2012


【明報專訊】上月中電決定今年電費加價,市民喊打喊殺,雖然升幅最後減半,但說實話,有多少人甚至連一度電是多少都不知道?我首先舉手。


電器解決人們不少需要,按一個電掣,夜晚變成白天,水會滾更能保溫,衫自動洗好,甚至已經乾透,種種方便,都使我們盲目,也是麻木,闊佬懶理日常生活中究竟用多少電是用得其所,多少是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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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之友舉辦的「知慳識電」比賽上周公布結果,統計去年夏天共慳了超過三千萬度的電,要是你對此一樣沒概念,看畢得獎者之一的楊先生分享,便會了解,除了揚聲抗議,希望慳錢,慳電更加實際,因為很多行動原來簡單易做。


新春大計,不如納入節能一項?
楊家的茶几上,放着3張獎狀,都是楊家2011年「知慳識電」比賽的收穫,各個分組都有成績,比較2年同期的電費單,當中最厲害之差,竟然是十倍。一年之始,楊先生舉家不僅做好了一件事,也做了好事。


介紹一下楊家,一家之主的爸爸是機電工程師,對節能有基本認識,但原來當初參與比賽,是女兒的決定,楊先生頗得意﹕「囡囡曾於中學參與過電視台舉辦的環保活動,對環保有興趣,所以我在屋苑會所看到宣傳單張,帶回家問她意見,她希望參加。」全家總動員,就此展開長達差不多半年的馬拉松式節能。


當天的訪問於傍晚五點進行,冬日天色早暗,但楊家的客飯廳沒亮燈,沙發旁的窗反正夠大,一切仍然可視。


顯然,比賽雖已結束,節能經已成為楊家的習慣,但節能除了少開燈或順手關燈,還有什麼可以主動做?楊先生詳述一家人的分工合作﹕「我熟悉電器,固然是軍師,制訂出節能辦法,如尋找相關的產品,四出格價、研究和更換,太太是日常的執行者,因為日常家務都由她處理,女兒和兒子也跟着執行,負責監察大家的手尾。」楊先生亦覺得,比賽間接使一家人多了話題,變得團結。


炎炎夏日不開冷氣、少用風筒等生活的不便,因為有共同目標,家人不僅樂於遵守,從前的角色更時有調換,比賽是持久戰,到尾段,楊先生和太太鬆懈起來﹕「反而是兒子提點我們,幫我們善後。」沒有反悔嗎?楊先生笑﹕「整個過程有數個階段,中段見沒慳幾多電,是樽頸位,大家曾經坐在一起商量要否繼續,最終一致認為做事要有頭有尾,便堅持下去。」想不到慳電也成為德育課。


親子關係更和諧畢竟只是伴碟,在思索如何慳電的過程裏,楊先生一家得到重新反思生活習慣的機會,意識到很多以前不為意的事,楊先生數着手指﹕「比如我房間的廁所,本身的設計有9盞燈,比賽時我們將大部分都拆下來。


大廳的水晶燈亦是如此,十二顆起碼拆走一半,仍然夠亮,而且飯廳和客廳連在一起,可以只開一邊燈。」他一再強調﹕「即使節能,生活也不會被影響。」那麼便是之前用過量了?他的其他計謀,包括轉用LED燈,這對長期亮燈的神枱位置,大有成效。他更在衣櫥放置有感應器的小燈只要打開衣櫃便會亮,他思考的是﹕「平常為了找件衣服,便亮光房間的燈,這都可以減少。」光是照明,學問已經夠多。


至於其餘電器,經過深思熟慮,選擇亦變得慎重,像比賽期間,楊家剛好要換洗衣機,楊先生分享經驗﹕「之前的洗衣機,一直是用暖水洗衫,即是說每次都要先煲大缸水,極為耗電,近日再次選購,便捉着售貨員問個清楚。」政府忙着提倡能源標籤,其他運作細節,大眾通常忽略,正是可下工夫的地方。


電器的節能,牽涉電工常識,一般主婦可能較陌生,但巧婦發揮的空間更大更具創意,楊先生代太太解說﹕「就如雪櫃,廚房櫥櫃入伙時已經連着2個一大一小的,其實不需要用那麼多空間,於是我們把大雪櫃的東西搬到小雪櫃,拔掉大雪櫃的電源,大雪櫃成為儲物櫃。」


硬件以外,楊太亦扭盡六壬,商量之下,他們決定每天煲飯時煲水,「用熱水倒進飯煲煮飯,飯更快熟,變相慳電。」一家人更在食材上花心思,減少口福之慾﹕「煮意粉比較省電,那段時間常常吃麵食。」這種精神,使人佩服。雖然他們的原意是為了比賽,但因為要做得徹底,使他們對生活每個環節所消耗的能源更敏感,慳得就慳。


贏了比賽,獎金榮譽並非最大得着,能夠以身作則教育下一代,楊生十分高興﹕「一家人經過半年的節能特訓,互相督促,改掉了不少壞習慣。」


一度電即是多少?
香港人俗稱的「火數」,學名為「電功率」,即電器在使用時間內消耗的電能,量度單位是瓦特(Watt),簡稱瓦或W。電功率愈大,耗電量愈多。


反映在電費單的耗電量以「度」(瓦時/kWh)為單位,即1度電等於1000瓦時。


一度電 =
慳電膽(25瓦)用40小時
風扇(50瓦)用20小時
280公升雪櫃(130瓦)用7.5小時
手提電腦(135瓦)用7.5小時
洗衣機(500瓦)用2小時
吸塵機(600瓦)用1.5小時
冷氣機(1000瓦)用1小時
電風筒(1200瓦)用50分鐘
2.7公升電水煲(2000瓦)用30分鐘
蒸氣熨斗 (1,500瓦) 用40分鐘
(資料由地球之友提供)

Thursday, January 19, 2012

二氧化硫 每噸五萬元 - 林本利


二氧化硫 每噸五萬元
2012年01月19日
壹角度 
林本利


香港空氣質素惡劣,相信沒有人會反對這個說法。但我們若不仔細探究空氣污染的源頭,不計成本地削減排放物四成,甚至九成之多,恐怕會因此而付上極大的代價。亦會讓不少尋租者,藉減排圖利。


根據資料,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為了改善區內空氣質素,在 2002年 4月達成共識,以 1997年作為參照基準,在 2010年或以前把二氧化硫( SO2)減少 40%。


發電是香港最大的二氧化硫排放源,因此若要實現香港 2010年的減排目標,兩電必須在 2010年或之前大幅削減二氧化硫排放量。


由 1997年至 2002年,兩電每年發電產生的二氧化硫排放量介乎 4.8萬公噸至 6.1萬公噸之間。當特區政府與廣東省政府達成減排共識後,兩電在 2003年及 2004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隨即急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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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較 2002年高出 46%,而同期的發電量增長只有 8%。



兩電 2004年的二氧化硫排放量較 1999年上升更達 83%之多,遠高於同期 26%的發電量增長。


兩電的二氧化硫排放量突然急增,政府於是在 2005年為兩電的發電廠設定排放上限,並將上限逐步收緊,以確保香港能達到 2010年的減排目標。


之後立法會通過法例,發電廠的排放量若超出上限,每公噸多出的排放物可被罰款,初犯每公噸最高罰款是 3萬元,再犯每公噸罰款增加至 6萬元,兼且可被判監 6個月。


為了幫助兩電減排,政府批准港燈為三台合共 950兆瓦的燃煤機組加裝煙氣脫硫系統,之後又批准中電為四台合共 2,708兆瓦的燃煤機組加裝同樣系統。


若以中電 90億元的加裝費用推算,兩電合共投資大約 120億元。倘若以約 10%的准許回報率推算,兩電可以因此而每年多賺 12億元。


特區政府要求兩電將二氧化硫排放量,由 1997年的 54,400公噸大幅下降至 2010年的 25,120公噸,減幅高達 54%,較整體目標 40%的減幅更高。


兩電投資 120億元加裝煙氣脫硫系統,每年可以賺 12億元,目標是將二氧化硫排放量每年減少約 3萬公噸,即每公噸減排可獲利 4萬元( 12億元÷ 30,000)。


連同每年折舊及其他額外營運支出,電力用戶每年要為每公噸二氧化硫的減排付出 5至 6萬元,剛好低於 6萬元的最高罰款。兩電自然會覺得符合成本效益。


正如中電過去在年報內所載,中電二氧化硫排放量,佔珠江三角洲的總排量不過 4%。即使減排成功,亦只會令區內二氧化硫排放量減少 2%,對區內酸雨問題幫助不大


事實上,若要減少二氧化硫排放量,還有其他更符合成本效益的方法,包括鼓勵用戶節約用電使用超低硫和較清潔的燃煤開徵「污染稅」,以及進行排污交易


現時本地的電廠可以進行排污交易,但卻未有與境外其他電廠建立交易平台。


美國早於 1990年代已開始進行二氧化硫排污權的買賣,每公噸的價格一般維持在 200美元( 1,560港元)以下,最高價格亦不過 1,600美元( 12,480港元),遠遠低於香港的減排成本。


兩電若願意出價五萬元一公噸,相信會有不少電力用戶願意減少用電,亦會有不少電廠願意將排污權出售,放棄發電。


兩電製造污染物,不單毋須繳付「污染稅」,還可以藉此多賺一筆,確實令人羨慕不已。

Wednesday, January 18, 2012

台灣綠色電價 黑心電價(方儉)

綠色電價 黑心電價(方儉)
2012年 01月12日
Apple Taiwan


去年11月24日馬英九總統在總統府接見「瘋綠電行動聯盟」代表時表示,政府重視綠色能源,正規劃綠色電價供民眾選擇,價格會比一般電價高一些。


馬總統認同聯盟主張「寧可多花一點錢,也要用綠色能源」,但認為現階段不宜強制,並預告「綠色電價會比較貴」,而事實上,綠色電價應該比我們現在的電價更便宜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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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亂抬綠能價格
經濟部能源局在去年12月14日、今年1月5日召開2場綠色電價說明會,並預定3月執行,表面上是回應民間要求綠色電力選擇權,實際上,則是包藏禍心,馬政府繼續執行坑殺綠電的行動,甚至顛倒《再生能源發展條例》,惡意的提高再生能源價格,不僅阻斷綠色消費者的再生能源選擇權,更扼殺了台灣產業降低碳排放的競爭力。 


政府沒有任何積極的推動再生能源的作為,反而是刻意壓低再生能源收購價格,讓已投入再生能源發電的業者,變成毒資產,也成功的阻止有志想投資再生能源發展的個人、社區、企業。


如果政府政策在在設置再生能源的拒馬,台灣的再生能源、自產能源仍保持在不到百分之一的水準。直到去年11月24日,馬英九對外宣稱可以讓消費者有選擇綠電的選擇權,但是他的行政團隊竟以「綠色電價計算公式」為名,違法將再生能源電價大幅上漲,將再成功的阻斷再生能源的買方市場。

在1月5日的綠電公式初擬報告的說明會上,工業總會、商業總會、台北市電腦公會代表對於台灣綜合研究院提出的方案無法認同,因為研究單位根本沒有調查過台灣用電戶的綠電需求,及國際市場的壓力,電腦公會代表更舉證歷歷,台灣電腦產業在各方面能省的都省了,而二氧化碳排放比日本、韓國、歐盟都高出許多,未來將會因此失去競爭力,其原因為台灣的電力二氧化碳排放量太高,而若以核電廠減少碳排放,在福島事件後,已經不可能,政府惟有大力推動再生能源,才能減少全台灣的碳排放量。 


遏止消費摧毀市場
而能源局、台綜院初擬方案便宜行事,簡單的將每年8.25億的再生能源發展基金,除以每年再生能源發電量,得出比現有電價高出65%到126%的「綠色電價附加費」,完全由要買綠電的消費者或企業支付。 


能源局成功的將綠色能源貼上了「黑心價格」,不但讓產業與民生用電消費者受不了高額的電價,更違背了《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對「再生能源發展基金」的基本定義:收自非再生發電機組,支付鼓勵再生能源。


而現在初擬方案中,綠電價格竟成了懲罰綠色消費者的罰單—你可以自由選擇綠電,但你必須支付高額的「綠色電力附加費(罰金)」,除了瘋子和笨蛋,誰會去買綠電? 


最簡單的換算,台灣大宗綠電是風力,一度才2.6元,再加上1~2毛錢的輸配電成本好,也不超過3元,如果補貼回去,台灣的再生能源根本不該漲價。


但現在竟要5.9元,這樣簡單的算術,主管機關和研究單位為何都不會? 


此外,草案原則更外行的將綠色電價與碳權掛鉤,還列入會議結論,這也是完全不了解國際上碳權與綠電價格是兩回事的基本定義。


能源局與台綜院機關算盡,就是要遏止再生能源的供應面與消費面,徹底摧毀再生能源市場,而馬政府忙於選舉,坐視官僚胡作非為,還有完全沒有學術良心的研究單位配合,台灣的再生能源前途暗淡,這只是無能馬政府諸多劣跡的一斑罷了。 


作者為綠色消費者基金會董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