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day, December 19, 2011

港府審批放水 兩電工程發水 壟斷無市場競爭


港府審批放水 兩電工程發水
2011年12月19日(一)
東方


能源諮詢委員、立法會議員及監管公共機構成員繼續怒轟中華電力及香港電燈大幅加電費,毫無社會責任。


民間監察公共事務聯委會召集人蔡耀昌昨出席一個論壇節目時,大鬧港府是簽訂「不平等條約」的始作俑者,「搵市民笨,明益兩電,淨係坐喺度,都有一百億純利!」他又指,在簽訂《管制計劃協議》時考慮不周,令協議變成利潤保證,造成今日的惡果。「政府唔肯出席論壇面對市民,顯示無能為力,淨係識喺度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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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論壇上,能源諮詢委員會成員許家驊指利潤回報率是按資產金額計算,協議變相鼓勵兩電增投資額和資產值。


他又指兩電不少工程需港府審批,可借拖延審批壓制兩電加價。


「兩電就算加價盈利有限,睇下佢要短期利益,定係長線發展。」現時港府就兩電項目審批寬鬆,質疑他們工程造價是否含有「水分」。


「佢有動機增加開支,將五十幾億嘅工程做到八十億,而港府無限制開支,係先天缺陷。」當局審批時應榨乾水分,並要求兩電公開工程報表。


學生斥寡頭壟斷 (is 壟斷, not 寡頭壟斷)


立法會經濟發展事務委員會成員陳茂波表示,事件反映官員水平不足,制訂協議時無加入通脹、民生等因素。「呢盤生意根本賺梗,人哋投資有風險都係得百分之三回報,但係佢無風險竟然有一成回報。」


他稱,中電加價會增加十億元收入,但來年額外開支,包括設備折舊、營運開支等,只需約六億元,加價幅度應收窄至一度電加價二點六仙,而下星期三立法會將再討論有關問題。


席間有學生批評兩電去年獲逾百億利潤仍加價,實在可恥。「電力公司就算唔加價,都唔會執(笠),香港依家係寡頭壟斷,無市場競爭!」也有政黨成員稱,本港電力供應欠競爭是長期官商勾結的惡果,根本無需為兩電提供誘因令它們繼續在港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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